文档介绍:总部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总部机关员工食堂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 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员工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接待质虽, 为机关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 定和集团公司总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食堂应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员工 日常就餐及各部门业务招待提供卫生、安全、营养、方便、经济 的就餐服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总部机关食堂用餐的所有员工及食 堂工作人员。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 总部机关员工食堂管理的主责部门是行政管理中 心,主要负责员工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工作正常有序 进行。
第五条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总部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并组织实施;
择优选择供餐公司,监督指导供餐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监 督餐厅卫生、饭菜质虽及餐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定期组织召开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伙委会”), 听取伙食委员会、职工对食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并督促落实。
负责食堂各种证照、评级等相关手续的续期及办理。
全面了解掌握食堂整体运行情况,做好食堂成本核算及相 关费用审核、结算、报销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大型会议、培训及日常食堂接待用餐的安 排,并做好费用的审核、结算、报销工作。
根据北京市餐饮企业有关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 ,做好食堂 的消防安全。
第六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食堂实行民主管理,由机关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组成伙委 会,负责定期听取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收集总 部员工就餐的意见和建议,审查、监督食堂账目。
伙委会人员组成情况:
主任: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总部机关各部门选派一名代表、食堂管理人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其日常工作。
伙委会主要职责: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食堂运营情况汇报,代表 机关员工反映意见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监督检查食堂饭菜质虽、花样品种及工作人员服务态 度。
监督检查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卫生防疫
及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
了解掌握食堂整体运行情况,做好食堂成本核算及相 关费用结算的监督审核工作。
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听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堂运营和管理其他方面的情 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食堂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 行政管理中心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承包商所采购 食材进行检验,检验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事项,应及时 进行制止,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
第八条 食堂采购人员应到具备“三证” (营业证、卫生证、
产品合格证)的市场或商店采购食品及其原料,主动检查食品及 其原材料质虽,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食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腐烂变质、酸败霉变及其他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卫生包装标准的食品。
无品名及产地、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无合格证的食品。
国家明令禁止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条 加强食品加工的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注意膳
食搭配,尽可能的变换花样,不断提高饭菜质虽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