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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 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范文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下面WTT整理了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篇一
家长朋友:
保护森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森林资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之一,它不仅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可以说,保护森林,就是保护生命的绿色,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生活的家园。
毁林纵火,国法不容,害人害己。每一起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力也是巨大的。对于毁林纵火行为,国家法律也有明确处罚规定。青岛市政府也发布了禁火令,明确指出,防火期内对野外吸烟、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依法查办)。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要坚持做到:
一、认真学****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把森林防火知识列入学****计划,掌握火灾特点,知道如何避灾。
二、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当好防火义务宣传员。
三、树立文明用火意识,要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物,不携带火种进山游玩,不从事野炊、烧烤、拉荒、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等野外用火活动。
四、当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看清路线和风向,迅速有序的离开现场,以免误入火焰区造成伤害。
五、告诉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禁止扑救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火场。
夏庄街道教委办
20________年10月31日
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篇二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清明节期间,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险火灾的高发期。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倡导文明祭祀,防范森林火灾。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清明节期间,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带头做好清明节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要特别注意对火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