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从税务稽查案卷评查中反观税收执法
税务稽查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它不仅是税收征管的主要环节和纳税监督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税收公平的主要途径之一,在维护和增进税收公平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实施,我市征管、稽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管、稽查质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当前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涉税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日益增强,在税收征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从2021年以来,我们开展了税务稽查案卷评查工作,亟待通过对税务稽查案卷的评查,从而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发挥稽查的重要作用,对税收执法进行有效地监督。
一、基本情况
我们组织人员随机抽取稽查案卷70件,从三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工作流程方面。从《入户检查通知书》到《税务稽查执行报告》,查看各项文书资料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二是政策依据方面。查补税款计算是否有理有据、证据适当,处罚、加收滞纳金是否严格执行税法;三是档案资料方面。档案资料整理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等。评查的结果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市地税稽查案卷的真实情况,并从案卷中反映出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的总体质量,也从发现问题中看到今后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的努力方向。评查总体情况不错,比如:归档时统一编号,也符合要求,装订整齐,内容清晰,执法文书符合执法程序需求,
-1存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隔年征收现象,未有证明其合理性的资料;有的个人所得税计税资料、分月工资支付明细取证不全。
3、有些证据在稽查底稿中反映不详,法律效力明显不足。稽查底稿不全,有的对房屋计税原值变更部分不记载,以致于新增税款计算数据无据可查;有的在稽查报告中所列违法事实,在底稿中未见说明;有的只有补税记录却未有处罚记载或不处罚的情况说明;有的虽经局长办公会议审理却无审理记录;有的处理依据只有《征管法》而无实体法;有的在处理决定书中已计算出所应加收的滞纳金,执行中不严格规定加收。
4、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对复议机关的指称笼统,为“上一级税务机关”,让被查人看了后一头“雾水”,税务处理决定书出具日期早于审理报告完成日期。
(二)税法执行规范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存在漏查现象。有的入户只检查1—2个税种,这样既起不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查的作用,而且会给行政复议、行政调查、渎职检查留下明显的路径。
2、执法不严。对查补往年税款未按政策规定加收滞纳金或加收不足分别占8%和23%。对查补的往年税款未按税法规定处以罚款,其中:查补企业所得税未按规定处罚的占11%,查补印花税未按规定处罚的占2%,未按规定代扣建筑业营业税金、违法行为未进行处罚的占8%,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行为未进行处罚的占8%,未按规定取得建安发票注账行为未进行处罚
-3机关组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