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补充条款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府新嘉苑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则、政策,建设 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
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 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书面 的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第四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建 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 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府新嘉苑;
坐落位置:莱西市烟台路;
物业类型:多层、高层、商业网点;
建筑面积:大约15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烟台路;南至:地块南界;
西至:长岛路;北至:济南路。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 由单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栋建筑物的承 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
外墙面、屋面等;
2、 由单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设备,包括该栋建筑物 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备、
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 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
管理用房、亭、水景、建筑小品、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中转站、锅 炉房、加压泵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 设备为吉运公司所有:
1、 会所;
2、 幼儿园;
3、 停车场车位;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 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第八条
第九条物业的使用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业主应遵守法律、法 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 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 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 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清 楚物业管理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照装 饰装修须知等其他装饰装修规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 约定从市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主动配合物业管理企 业依据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 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 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7: 30-20: 3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 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 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 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 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 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 计用途;
2、 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 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 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 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 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 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 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 动物必须注射疫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