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ONTENTS (目录)
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三、《巴塞尔协议Ⅲ》
第一页,共38页。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20世纪70年代初期,原联邦德国的赫斯塔特银行、伦敦的不列颠以色列银行和纽约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相继发生倒闭。
1975年,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发起和支持下,“十国集团”和瑞士、卢森堡的银行行长在瑞士柏塞尔举行会议,讨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和管理问题,成立了常设监督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第二页,共38页。
主要职责
①交流金融监管信息
②建立各个领域能够认同的最低监管标准
③加强各国监管当局的国际合作和协调
④维护国际银行体系稳健运行
第三页,共38页。
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
20世纪80年代初,在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不断增长的同时,主要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缺呈下降趋势。
为了阻止其银行体系资本充足率的进一步滑坡,并形成较一致的资本充足衡量标准以保证各竞争,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统一资本计量与巴塞尔标准的国际协议》即通常所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或《巴塞尔协议》
第四页,共38页。
(一)《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两大支柱:
银行资本
资产风险
内容:
资本的组成
风险权重
目标标准比率
第五页,共38页。
《巴塞尔协议》的内容
核心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附属资本:呆坏账准备、优先股、资本性金融债券。
第六页,共38页。
《巴塞尔协议》的内容
根据资产的相对风险程度,对资产负债表上的各类资产以及表外项目制定用来计算资本金的风险加权比率。
权数有5个:0、10%、20%、50%、100%
第七页,共38页。
《巴塞尔协议》内容
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比率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至少应为4%。
第八页,共38页。
(二)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特点
1、强调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和意义
2、确立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
3、强调国家风险对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
第九页,共38页。
(三)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不足之处
1、容易导致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的倾向,从而忽略银行业的盈利性和其他风险。
2、从具体的风险资产的计算看,《巴塞尔协议》也没有考虑同类资产不同信用等级的差异,从而不能十分准确的反映银行资产所绵连的真实风险情况。
3、仅注意到信用风险,而没有考虑到在银行中影响越越大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4、许多已有的监管约束推动了国际银行业的风险套利现象,但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却难以有效约束这种现象。主要包括:通过推进资产的证券化将信用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来降低对资本金的要求,广泛采用控股公司的形式逃避资本金的约束。
第十页,共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