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年信访条例新解读年信访条例新解读《信访条例》是用来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一个文件。国务院《信访条例》,于 201X 年5月1 日实施,共7章 51条。 201 X 年1月 10 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 431 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信访条例》, 该条例于 201X 年5月1 日起施行。这部新版《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 对于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一章信访工作原则 1. 《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是: 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又要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信访条例》的总体思路是: 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信访条例》确立的信访工作原则是什么? 新《信访条例》确立了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具体原则: A 方便信访人的原则;B、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C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D、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E 、责任原则。为此,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 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在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等环节中, 强化了有关行政机关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责任。第二章信访渠道畅通信访渠道,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是新形势下信访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 有些政府和政府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不到位,信访人一信多投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些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得不到及时的信息反馈, 使信访演变为走访、上访等等。为了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这个问题, 《信访条例》专门设立了信访渠道一章,对畅通信访渠道和创新工作机制作了规定。第三章信访事项提出 1 、信访人可以对下列五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不服下列五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具有立法权的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非行政机关, 主要是一些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工青妇等;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对信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给予了充分保护, 同时,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重申了信访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 应当履行相对应的义务: 一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二是,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新《条例》不提倡集体上访,规定: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 应当推选代表, 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人,用意是,尽量不要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三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四是,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但应当同时遵守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 3.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关于维护信访秩序有哪些主要规定? 好的信访秩序是解决问题的前提,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