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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一体化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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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一体化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坪区浸水乡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发〔 2010 〕 48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 2011 〕 47号) 、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 川办发〔 2011 〕 298 号)等文件精神, 为加快我乡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中的前哨作用, 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整合卫生资源,更好地在最基层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医院集体研究, 经全体乡村医生集体讨论通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身份不变原则:全体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两年一聘。乡卫生院公开招聘村卫生站站长, 村卫生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用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以前的待遇及有关遗留问题与浸水乡卫生院无关。 2、医疗责任主体不变原则: 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负责人(村卫生站站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纠纷及事故赔偿由村卫生站全部承担,实行高级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浸水乡卫生院内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统一管理原则:对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一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 即对规划设置、人员管理、业务工作、药械配置、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实行高级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在基本型管理的基础上, 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管理。二、机构设置与建设(一)机构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以及我乡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科学设置,合理规划。按照“一村一站”的原则,全镇共设 21 个村卫生站. (二)机构建设 1、房屋: 实行基本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在国家未建设之前, 暂用原来使用的房屋,但是必须做到环境整洁美化。 2 、设备:配备检查床,诊查桌椅、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消毒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 2 张。必须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 并悬挂上墙。 3 、药品及器械:由乡卫生院统一代购。三、人员配备及管理(一)人员配备全面推行全员人员聘用, 浸水乡卫生院公开招考村卫生站站长,各村卫生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在原乡村医生队伍中选聘乡村医生。从业人员年龄要求在 60 岁以下( 医疗业务好, 群众基础好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 遵纪守法, 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二)规范村卫生站服务行为,做到“五有”村卫生站是农民群众看病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和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村卫生站的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站管理的重点,是保证农民群众基本卫生保健的基础。医院要指导村卫生站做到“五有”: 1 、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门诊日志由乡卫生院统一印制发放,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要认真填写疾病情况,尤其要认真填报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掌握疾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