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品赫化妆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PH/QW-42002
版本/修改号:A/0
生效日期: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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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统计员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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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1 目的
规范统计工广州品赫化妆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PH/QW-42002
版本/修改号:A/0
生效日期: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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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统计员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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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1 目的
规范统计工作的单据保管、统计工作的作业要求,数据录入、监控数据流、及时反映数据动态信息,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所有单据的分类、保管和账务处理的管理工作规范。
3 总则
3.1为了加强仓库的进出单据管理,并严格贯彻与执行统计人员与仓管员日常工作的相关进出单据的保管、移交、单据的流转、账务数据的输入等相关要求;确保仓库单据的保管规范与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3.2单据的保管要根据单据的类别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时间顺序、单据的流水号顺序等原则区分存放;做到查、取方便。
3.3 单据的填写、保管时限和相关要求必须遵循财务的指导原则和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必须做到单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3.4.1 成品仓:
3.4.2 部品仓:
3.4.3 包装材料仓:
3.4.4 半成品仓:
4 单据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仓管员必须做到每个工作日把各仓(成品仓、物料仓、半成品仓、部品仓)进、出单据,按照规定要求指定联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流转交到各归属部门,做到单据保管不遗失、上交不拖时。
4.1.成品仓的进、出单据分类保管的相关规定与工作程序。
4.1.1.成品仓仓管员每天要做到把进、出仓各类别单据和指定联(成品进与出单据、部品进与出单据、呆滞品进、出单据等)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到统计员处及时登记入账;或交到指定归属部门。并做到单据填写字迹清晰、内容详细、格式规范。
4.1.2统计员对成品进、出账的单据审核处理:统计员收到成品进、出单据时,必须核实进、出单据内容与数量是否清晰、填写是否规范;对特别要求的成品发货单据的内容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备注,或者必须做到有相关责权人的签字或加盖公司的财务印章;统计员如发现有疑问,必须纠查改正,做到入账单据有复查,无疑问的单据录入账。
仓库统计员工作规范
文件编号:PH/QW-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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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统计员日常账务处理的要求:统计员日常账务输入时,必须要先进行单据的分类(所有的进仓单与出仓单分类整合、OEM客户的单据分类等);整理后集中进行进仓单的入账处理或者出仓单据的入账处理;账务处理时要对账面格式的进仓与出仓相应栏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对数据填写或输入,并对相关特别要求的物品状态内容进行标注与识别说明。
4.1.4 成品单据的保管:统计员要根据要求合理进行成品单据的保管工作,并对成品进、出仓的单据分类保管和分时间顺序存放;做到查找易取;按规定要求每月及时(每月的1日至2日上交上个月的单据)上交到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4.2部品仓库的进出单据的管理,同成品仓单据规定一致:略
4.3包材仓库的进出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