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墨家思想智慧及其对现代环境设计的启示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墨家思想中“尊天事鬼”“兼爱交利”“因义行利”“节用节葬”等观点,指出其主张与现代生态文化和环境伦理的一些观念类似,值得今日的环境设计师借鉴与思考。
关键最终惠及个人。现代生态伦理认为,宇宙万物同处一张生命之网中,彼此关联,共生互利。爱他者就是爱自己。在现代环境设计中,应尊重一切生命个体,像墨家那样爱弱者,爱贫贱者,爱愚者,爱寒者,爱饥者,爱疾病者,爱死丧者[4]。在实现人类利益的同时,尊重非人类生命种群的生存与发展权。
例如,雷姆·库哈斯设计的波尔多住宅三种不同高度的窗洞,是依据家庭成员不同的使用需求量身定做的,分别对应家中女主人、儿童的站姿高度,以及车祸后身体残疾,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男主人的视线高度。加拿大建筑师萨夫迪设计的蒙特利尔“Habitat67”住宅项目,基于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福利住宅的理想,将一个个方形混凝土单元错位堆叠起来,形成如同积木般的别致外观,同时保证户户都拥有独立的阳台与花园,且避开相互之间的视线干扰,兼顾私密性与采光的要求。在现代住宅小区设计中,应照顾到各种不同类型人群的需求:既要规划公共性广场,满足人们交流的需求,又要为喜爱安静的人士开辟出幽静的角落,为其享受孤独创造条件。公共景观设计应建立起多样性的生物群落体系,为多物种共生互利创造条件。例如,规划雨水花园及生态湿地,让多种本土植物(包括草本、灌木及乔木)在其中茂盛生长,为野生动物提供觅食地,以及远离街道、车辆的避难所。公园中常见的修剪过的草坪,尽管可提供视觉的整齐及美观,却缺少上述生态意义。在公园及住宅区设计中,还应意识到这里原本是本土动植物的生存、栖息之地,人类需求的满足不应以牺牲它们的生命权利作为代价。相应地,在区域围篱的设计中,应留出可供刺猬、鼬类等动物活动、迁徙的通道,还应考虑到如何避免伴随人类而来的外来物种——猫、狗等宠物对当地原生动物造成生存威胁。
在对“义”和“利”的认知上,儒家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义是高贵的,利是卑贱的。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上层的君子行义,下层的百姓才争利。孔子的义利观是有阶级性的。墨家则认为义、利是统一的,“义,利也”(《墨子·经上》)。只要有利于天下和百姓的事情,就是义。不同于儒家将“利”解释为个人私利,墨家的“利”是公利,人们应该因义行利,“利于人乎即行,不利于人乎即止”。
由此,不难理解墨家对产品实用性、功能性的重视。只有物以致用的产品才能兴利天下,惠及大众,使百姓感觉方便,既是“利”,又符合“义”。《墨子·鲁问》记载,公输班曾经用竹木做了一只喜鹊,可以在天上飞翔三日而不落地。公输班自以为精巧,而墨子却不以为然,认为还不如工匠做的固定车轴用的插销。仅用三寸大小的木头,就可以使车承载五十石的重量。“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墨子又提出:“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实用性是最基础的功能需求,只有先满足饱暖、安全等实用需求,才可进一步追求美、乐等舒适性享受。
墨家的义利观与现代主义建筑宗旨不谋而合。现代主义建筑设计不应为少数权贵,而应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大众的实际需求服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西方剧烈的工业化进程中,大量失地农民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