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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从自愿献血转为义务与自愿献血相结合.docx

上传人:麒麟才子 2022/5/16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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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从自愿献血转为义务与自愿献血相结合.docx

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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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从自愿献血转为义务与自愿献血相结合
“虽然尚不能说存在全国性的血荒,但2021年下半年全国多个大城市消失的血液短缺,却让人们为目前的血液保障平安担忧”这是1月31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文章《脆弱的城市血脉》一文给我们的提2
不妨从自愿献血转为义务与自愿献血相结合
“虽然尚不能说存在全国性的血荒,但2021年下半年全国多个大城市消失的血液短缺,却让人们为目前的血液保障平安担忧”这是1月31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文章《脆弱的城市血脉》一文给我们的提示。带女儿到天津看病的王大爷说:“每次用血都像打仗”。
始终以来,我们在采血制度上都是实行自愿原则。但在自愿问题上,又是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便是1998年以前的事实上有偿的自愿,就是由采血单位用有偿的方式地向供血者采集血液,但这一有偿方式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如传染疾病以及卖血者受“血头”掌握引发刑事犯罪;其次阶段,便是从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后,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国家通过各种宣扬鼓舞公民无偿献血。
然而,自愿无偿献血实施的效果却不容乐观,一个尴尬的事实是“2021年,全国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无偿献血仍不足50%”。事实上,现在实施的所谓自愿无偿献血,其中带有不少“不自愿”与“有偿”的因素。首先是“不自愿”,很多地方仍旧是将献血指标分派到各单位去,特殊是在学校,一些学校将献血与入党、评优甚至学位证书挂钩,直接侵害同学权益;其次是“有偿”,很多单位赐予献血者极高的补贴和其他福利,如报道中提到的北京市某区检察院,每位献血者可获得补助2000元,放假一周,一些“血头”也摸准一些单位无法完成献血指标的逆境,暗中组织卖血者冒名顶替,从中牟取利润。
尽管说,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不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的话,对身体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很多人仍旧是心存疑虑,不敢献血。此外,市场经济下,每个人都是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假如献血不能带来更多利益,人们就缺少了献血的动机,因而,宣扬与道德教化的作用是有限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再依靠政府行政指令性方案来保障我们的血液,这不仅是于法无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也造成事实上的不公正,凭什么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的人要献血,而其他人就无须献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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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国家的血液却关呼国计民生、公共卫生平安,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不行等闲视之。因此,我们可不行以从“有偿”、“无偿”的争论圈子跳出来,从“自愿”的思维跳出来。血液既然可能与每个人休戚相关,每个人就应当担当起保障血液平安的责任,每个人都有义务献血,实行义务献血与自愿献血相结合。这和实行义务兵役制一样,并不是对公民权利的剥夺,而是保障公民的权利或为公民权利的真正实现而对公民另一权利的必要限制。
我所提倡的义务献血与自愿献血相结合却不是主见实行方案经济下所实行的义务献血制,那种义务献血实际上是将献血指标下达到单位,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