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
盘化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对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工作,有效地将流管工作迅速的推
进,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
第七条以上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流管中心。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1*年 8 月 15 日
扩展阅读: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14
天回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
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道流动人口协管员聘用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确保辖区流动人口常态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本辖区情况,特制定如下考
核管理办法:
一、人员聘用
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专职流动人口协管
员聘用计划,报请街道办事处批准。试用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工作职责
(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实行巡查制度,掌握出
租房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二)做好社区内流动人口的登记、注销、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填报有关流动
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三)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四)协助流动人口解决民
事纠纷、劳务纠纷,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发现和收集治安信息、可疑现象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
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进行日常性管理。
三、工资及待遇(一)基本工资:人均每月 650 元。
(二)绩效工资:每月 200 元基本绩效工资,按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三)社会保障: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保。四、评分标准
月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遵守管理工作制度、巡查走访工作、异动情况采集
录入。总分100 分,按分数段发放绩效工资,被考核人低于 70 分不计发当月绩效
工资, 70分-79 分计发基本绩效工资50 元, 80分-89 分计发基本绩效工资100
元, 90-94 分计发基本绩效工资150元, 95-100 分计发基本绩效工资200元。超过
采集录入合格数后,按每张合格表格 元乘以合格表格总数的标准对相应的专职
协管员(以填表人为准)绩效奖励。
(一)遵守管理工作制度( 20 分)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若有违反每次扣 2 分,当月累
计次数超过三次者, 每超 1 次加扣 3 分。
2、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有违反每次扣3 分;工作期间
利用信息录入专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初犯扣当月全部日常出勤考核分数( 20
分),如有再犯,予以辞退。3、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在工
作时间携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信息录入室,若有违反每次扣 3 分。
4、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每条虚假信息扣10 分,一月中累积达到 10 条
的,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5、按时参加各级培训、会议;积极配合街道、派出所、社区工作,若迟到每
次扣 1 分,若无故缺席每次扣 3 分。
6、严格请销假制度。协管员若要请病假、事假,必须先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站负责人请、销假,若无故旷工 1 天扣 5 分,当月累计达3 天,予以辞退。请假未
被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6、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