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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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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课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
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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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学生系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被保险人必须有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
在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死亡或残废结果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侵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
没有预见的,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
伤害: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致害对象、致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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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限额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保险期限
壹年。即自2010年9月1日0:00时起,至2011年8月31日
24:00时止。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提出申请保险金给付,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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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理赔原则
补偿原则: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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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赔付明细
1. 医疗费
2. 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3. 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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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校方责任险与学意险的比较
被保险人不同
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为学校;学意险的被保险人为在籍学生。
保险标的不同
校方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校方)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学意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学生)的身体或生命。
赔偿前提不同
校方责任险:必须是被保险人(学校、幼儿园)在教学活动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内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学意险:没有以上的限制,因此保险事故可能在校园内,也可以在校园外,校外发生的事故甚至会多于校内。
赔偿原则不同
校方责任险:过错责任原则; 学生意外险:非故意、非疾病原则:只要是非被保险人的故意,并剔除条款约定的特定的行为(如吸毒、自杀、酒后驾车、危险性竞技活动等)后,不论被保险人对自身伤害是否存在过失,均可以获得赔偿。
赔偿项目不同
校方责任险;项目赔偿范围除人身意外险给付标准中的死亡、伤残给付赔偿金和医疗费外,还可能包括其它费用;学意险:赔偿项目仅限于伤残、死亡赔偿金和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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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索赔指引
理赔流程
事故发生 立即施救 报案 填写出险/索赔通知书 提供索赔资料 确定损失金额 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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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索赔指引
出险报案
1.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报案。
电话报案:95518
传真报案:25555733、25251970
或电话通知各区保险联络小组人员(具体名单见保险手册)。
2.在校(园)内或校(园)组织的校(园)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校(园)方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
3.放学后或放假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个人或家长(监护人)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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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索赔指引
现场查勘
1. 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校(园)方负责现场拍照及调查。
2.如果保险公司派人或派公估公司查勘现场,校(园)方应做好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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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
2019年9月21
需提供的索赔资料
校(园)方责任险
1.必须提供的资料
(1)赔款收据(必填项目: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学校盖章,其它项目不需填写);
(2)出险/索赔通知书原件;
(3)学生注册证明:受伤学生的学籍登记表或学生证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知疗证明(含病历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抢救费、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治疗用药清单。
2.收款人为受伤学生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付款委托书及该名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收款人为家长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付款委托书及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其它必要的单证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