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新醉驾惩罚原则酒驾醉驾惩罚原则
有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早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就已经被规定为是犯罪。同步,有这种行为的人还要受到行政惩罚。那么你懂得中国对醉驾是如何进行惩罚的吗?今天,xx为人们整顿了最新醉驾惩罚原则。
最新醉驾惩罚原则酒驾醉驾惩罚原则
有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早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就已经被规定为是犯罪。同步,有这种行为的人还要受到行政惩罚。那么你懂得中国对醉驾是如何进行惩罚的吗?今天,xx为人们整顿了最新醉驾惩罚原则。
最新醉驾惩罚原则:刑事惩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惩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合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惩罚:
1、导致交通事故且负事故所有或核心责任,或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都市迅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回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惩罚或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惩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措施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惩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惩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限度、与否导致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状况,拟定和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查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与否醉酒的根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查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原则,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查成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根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查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查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原则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实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立即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状况,可以拘留或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