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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样调查创新
摘要:京津冀协同进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供应了新的进展机遇。本文通过争论我国中小企业抽样调查的方法及存在问题,结合京津冀地区的具体实际状况,提出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样调查的方式,以为京津冀中小企业供也较为常用。整群抽样即从总体中成群成组地抽取调查对象,而不是一个一个地抽取调查样本。但由于调查单位在总体中的分布不均匀,简洁抽取到不具代表性的单位,调查数据的精确性低于分层抽样。通常接受这种方式是在调查对象较为集中且总体差异性较小或不适宜单个地抽选调查样本的状况下,且这种方法利于调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将分层抽样与地域整群抽样结合具体是指在分层抽样的基础上,针对分层抽样样本所在地域的非名录企业进行地域整群抽样。
三、我国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方法存在的问题
目前小微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方案较为成熟,故选择现行小微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方案为代表进行分析。总体而言,现行方法基本满足反映小微工业企业的基本状况和基本总量,但是从实际调査结果和调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来看,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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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框变动导致新建企业代表性不足的问题
小微工业企业变动较大,具有新建、合并、倒闭等变动频繁的特点。从抽样结果与调查数据的精确性来看,企业的频繁变动使准时更新抽样框成犯难题,同时也造成抽样框稳定性不佳的问题,最终导致抽样总体与目标总体消逝较大差异。现行抽样调查方案中,抽样框变动导致的新建企业调查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抽样框对现实变动状况的反映不够精确、准时,尤其是假定新建企业与个体工业单位在地域中的分布全都,因而在确定程度上会发生在实际调查中新建企业样本代表性不足的问题。
(二)多层次抽样不经济
依据抽样调查的基本理论,用样本信息推断总体时,对规模较大总体的推断效率较高,而较小规模总体假如需要取得所期望的精度,往往必需抽取较高比例样本,这从调查成原来说并不经济,因此无法充分体现抽样调查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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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目标难以实现
为反映小微工业企业经营状况及遇到的问题,调查表中设计了很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指标。然而现行抽样方案是以主营业务收入为核心指标的单目标抽样设计,对于经营状况的调查很多无法依靠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推断,因而单目标抽样设计会导致样本代表性较差,对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指标推断效率较低,无法实现既定多目标调查。
四、京津冀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方法的创新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抽样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京津冀地区的实际状况,提出通过调整原抽样框,运用双重企业抽样框设计,接受名目企业抽样与地域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样调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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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抽样框
将京津冀地域区划为总体抽样框,依据城镇规模将三省(区、市)的城镇划分为三个级别,即大中城市(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城市)、县级市和县城(镇)。将大中城市依据城市规划区划分成层,与县级市、县城(镇)组成三层,然后在该层次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统计,最终进行调查数据的汇总,形成新的企业名录抽样框。新抽样框的调整需要各级统计部门通力协作,认真负责,将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全面了解,在简洁名录框的基础上生成简洁名录框,以满足不同调研目的的需要。
(二)双重企业抽样框设计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建、合并、倒闭等变动频繁的特点,建议京津冀区域实行双重企业抽样框的方式进行抽样。利用工商、税务等部门机构的资料,将新增企业作为独立的一层进行抽样调查,并将新增企业推算估量的结果合并到总体估量量中,对企业变动状况进行准时调查调整。这种方法可以保证原有企业抽样框的相对稳定,因而无需重新抽取原有的企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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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目企业抽样与地域抽样相结合
接受名目企业抽样与地域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新建企业调査,利用名录框抽样设计所抽取的地域整群样本进行非名目企业的调査,从而在确定程度上弥补了名目企业抽样框的缺欠。
(四)实施方案
在实践中,首先进行企业名录框的抽样,实行分层二阶整群抽样方法,即在每层接受抽取街道,在抽中的街道内抽一些居委会,对居委会辖区内的全部科技型中小型商业企业进行抽样。针对非名录企业,依据企业名录框抽取的地域整群样本进行调查,同时将未进行抽样的地域接受一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再次对新增企业进行抽样。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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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案设计的框架来看,现行的抽样方案奇异结合了企业抽样与地域抽样、双重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