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医院财务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 预算目标的事项,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 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由财经(预算) 管理小组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预算审批制度
医院于次年初对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职代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职代会书面批复 通知财务部门组织执行。
(三)预算执行制度
1.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 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 准,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 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2.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 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预算调整制度
,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 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 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由职 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 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 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 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财经(预算)管理小组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五)预算决算制度
年度终了,财务科组织预算决算,按业务归口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决算结果,并 编制决算报表。
(六)预算分析和考核制度
医院建立对预算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并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 挂钩机制。 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单元的执行情 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 医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 入。
,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 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 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 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 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 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 国家规定的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 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 生任务等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 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 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五条 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 认。
第十六条 医院严格按省市物价政策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 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收入取得部门应按有关规定使用 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监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 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一)门诊收入管理
1. 收费员应按标准收费,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随意减免有关费用,严禁 少收、漏收。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做到治疗单、交款收据、日结单、资金四相符。 严禁挪用***。
2. 收入稽核员应对收费员收费情况进行稽核,确保门诊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每日编制收入汇总报表。 收款报表经财务分管收款的出纳审核签收后, 转交会计做账。 (二)住院收入管理
1. 住院结算处根据入院证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按临床通知收取住院预收款,并
开具预收款收据。
2. 临床医技科室记账员根据每日向患者提供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