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停课的通知(临时停课通知)
停课的通知1
各位家长: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自12月23日零时起至24日6时,将预警等级由Ⅱ级(橙色)调整为Ⅰ级(红色)。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xx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仍维持雾霾红色预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停课一天。请家长督促学生根据老师要求安排好学习,并请及时关注一线通和南京一中校园,关于复课的具体安排及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安排。
学校明天(周五)继续停课,全体教职工正常到校上班,任课教师按教务处要求把学习任务发至校园网,各班任课教师按照课表到班指导和管理在校学生的自习,具体复课时间请等待短信通知,
请班主任老师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确认。
雾霾天气,敬请保重。
南京一中校长室
停课的通知9
亲爱的各位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东莞台风黄色预警】台风“苗柏”(强热带风暴级别)将于今天夜间在珠江口附近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影响今晚到明天我市将有大暴雨,偏北转偏南风7到8级,阵风9到10级,东莞市气象台于6月12日15时7分将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请迅速做好防御。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
明天(周二)全园停课,全体小朋友在家休息,不用回园。请各位家长(监护人)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停课的通知10
根据教委通知要求:由于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教委决定自12月19日7时至22日24时学校停课。停课期间请各位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不要到室外活动,监管孩子在家的安全。
xxx
20xx年**月**日
停课的通知11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区、市)教育局,气象局:
为落实《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粤府令〔20xx〕105号)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提升教育、气象部门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部署停课工作联动水平,省教育厅、省气象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明确停课标准
各级教育、气象部门明确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对应区域内(见附件)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停课。
本通知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统一考试安排。
二、加强提前通报
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向同级教育部门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特别报告”,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升级、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各级气象部门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三、拓宽发布渠道
各级气象部门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同级教育部门的停课通知。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校讯通等自有手段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各级学校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在可能出现气象灾害时段通过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多渠道密切留意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完善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合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上级教育和气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