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览表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览表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住宿费、营养费、残废赔偿金、残废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残废人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项目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明或鉴定意见。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明,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
为配备残疾用具所必须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关合理费用,亦应予以适当补偿。
   要求赔偿的安装假肢费数额,必须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残疾用具配制单位的普通性国产器具的价格为准加以确认;以大陆以外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为准确认的赔偿数额一般不予支持,但该数额低于普通性国产器具价格的除外,
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被扶养人的人数以及年龄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河南规定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是指没有其它生活来源、依靠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或失去受害人扶养后虽有其他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人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未出生的胎儿,视为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赔偿必要的接受教育的费用。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期限:
 (一)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计算至年满十八周岁。(二)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一般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计算二十年;间接受害人年龄超过五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十年计算;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间接受害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按受害人应尽的份额赔偿
后续治疗费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河南规定
受害人定残后,请求今后治疗费的,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虽未定残,但以出院后尚须继续治疗为由仅凭医院证明主张赔偿今后治疗费,依该证明不足以确定今后治疗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其起诉后在诉讼期间又发生的治疗费用,有相应证据支持的,可按医疗费的标准审查计算。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