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债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银债转字号
甲
方:
(转让方)
负责
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
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债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银债转字号
甲
方:
(转让方)
负责
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
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谐协商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有关的事 宜达到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定义所指的特定涵义,合同正文另有规 定的除外:
:指甲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 可向乙方转让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滞纳金。
:指与主债权有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 附属权利。
:指作为本合同标的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由此 派生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权益的统称。
:双方确认的乙方应直接支付给甲方的受让贷款债 权的价格。
:指甲方在基准日实际持有的、且将于交割日 移送给乙方的,与主张和行使债权有关的法律文献(见附件二《债权 证明文献清单》)。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债权证明文献以其预先披露并 在交割日继续持有的所有法律文献为限,甲方未对债权证明文献的真 实性、完整性、精确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指甲方拟定且为乙方承认的计算债权项下主债权本 金、利息和逾期支付利息而产生的滞纳金余额的截止日,即 年 月_日。
:指债权转移之日,但任何状况下,甲方于交割日向 乙方转移债权均需以本合同第五条商定的转让价款付清为前提。
: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指甲方在过渡期内管理、维护、处置债权实际发 生并在交割时由乙方承当一切费用。
:指债权自身存在的影响其回收价值的多种因素,涉及 但不限于:主体因素、时效因素、债权证明文献因素、诉讼效果因素 等多种因素。
:指乙方受让债权后,由于多种主观、客观因素,导致 预期利益不能实现的也许性。
第二条贷款债权金额
截至基准日,债权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小写:¥),利息、复利、罚息为人民币 (小写:¥),垫付诉讼费用为人民币 (小写:¥ ),合计为人民币 (小写:¥)。债权的具体状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贷 款债权明细表)。
第三条贷款债权转让
甲方批准按照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向乙方转让债权;乙方批准按 照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受让债权。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和交割条件的前 提下,交割后,甲方将自基准日起的债权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均转让 给乙方。
第四条瑕疵和风险揭示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债权,存在或 也许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债权的预期利益也许无法 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涉及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
、计算口径不同或其他因素等, 乙方实际接受的债权金额与附件一《债权明细表》载明的金额也许不 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