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护士条例》《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相关知识培训
张慧荣
2015年1月8日
《护士条例》《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相关知识培训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条例
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
医疗机构相关职责
职业资格
权利义务
2008年1月23日
护士条例
立法背景
护士数量短缺:护士缺编的恶性循环。
社区护理人才短缺:社区护理应占护理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高学历人才短缺:%为中专或高职学历,%。
高层次专科护理人才短缺。
立法背景
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个别护士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忽视基础护理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医护比例严重失调。
立法宗旨
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
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护理事业发展比较迅速。护理工作为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立法
目的
保障护士
合法权益
增强护理人员责任心
调整医护
床护比例
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在新老人事体制并行的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着正式编制人员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的双轨管理机制。
一些医疗机构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权利,不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
一些护士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忽视基础护理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导致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疗质量,甚至引发医疗事故。
一些医院的护理工作简单化,护士仅注重执行医嘱,忽视了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等工作,忽视了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忽视了与病人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