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晋中汇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输电线路委托运行维护检修
合同协议书
甲方: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晋中汇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输电线路委托运行、维护、检修合同
委托方: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晋中汇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证产权隶属于自己的金泰源35 kV输电线路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提高该输变电设施的健康水平,特委托乙方参照国家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该输电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检修。经双方平等协商,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总则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创造条件支持乙方对甲方输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对甲方输电线路进行运行、维护、检修工作。
第2条受托资产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运行、维护、检修的输电线路范围包括:
(1)35kV线路,由安顺220 kV变电站出线、弓家庄110KV变电站出线(安顺开关编号号、弓家庄开关编号号),进线金泰源35 kV变电站(安顺开关编号11号、弓家庄开关编号2号),导线型号LGJ-150/25 ,地线采用GJ-35镀锌钢绞线。电缆型号YGV-3*300、线路全长 26公里,共有杆塔93 基。
(2)代维线路总长度为 26公里,以每公里肆万捌仟元计算。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共 3 (年),自 2012 年 4 月 1 日
至 2015 年 4 月 1 日。
第3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
依法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
甲方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费用。
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符合实际的该输电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试验和竣工验收材料。
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定工作联系人。由于地质变化或需要更改线路路径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实施,对质量及参数各方面进行完整验收掌控,甲方不得随意更改线路,甲方擅自更改线路,乙方概不负责。
第4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费用。
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的要求。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做好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资产的以下工作。
运行义务
,建立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工具和设备。
。
,对其整体状况及时做出分析评估,对重大缺陷向甲方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意见。
,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消缺处理。本协议除特别注明外,缺陷所指的一般缺陷,非重大缺陷。
维护义务
,对受托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以掌握输电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有关缺陷和线路周边情况,为线路检修提供相关资料。
巡视的种类:
(1)定期巡视:对受托资产全线进行一月一次的巡视,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情况及沿线周围情况,及时发现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
(2)故障巡视:线路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巡视,查找线路的故障点、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
(3)特殊巡视:在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其他特殊情况时及时进行巡视,掌握线路异常情况和各部件的变形损坏情况。
巡视的内容
(1)检查线路沿线环境中是否存在的影响线路安全的有关情况。
(2)检查杆塔、拉线和基础是否存在缺陷和运行情况变化。
(3)检查导线、地线是否存在缺陷和运行情况变化。
(4)检查绝缘子、绝缘横担及金具是否存在缺陷和运行情况变化。
(5)检查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是否存在缺陷和运行情况变化。
(6)检查附件及其他设施有无缺陷和运行情况变化。
每季度,乙方将巡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和配合检修事宜。
检修义务
检测
检测工作是发现设备隐患、开展预知维修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