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印度公务员制度
成林公恰
魏海燕
胡颖
目录
第一部分:印度公务员的历史发展及印度政体
第二部分:印度公务员的录用及福利制度
第三部分:印度公务员的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
印度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
公务员制度曾是印度民主政治体制引以为傲的组成部分,印度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对稳定印度国内政局、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英国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诞生地,英国在长达200年的殖民统治期间,在印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英式公务员制度。1947年印度独立后,新生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在继承模仿英国议会民主制度的基础上经过改造建立起来的,一般称之为“印度式的民主政治体制”。“印度式民主政治体制”包括议会民主制度、公务员制度、军事领导体制、联邦制度和政党制度。
公务员的含义
在印度,公务员专指在政府中具有一定决策权的中高级官员,而普通的低级别官员和办事员只属于政府工作人员,不算公务员。
印度政体
印度政体:印度的国家政体为联邦共和制。宪法称印度是“主权的、社会主义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国”。印度的国家机构由议会、总统、政府、司法机构组成。
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组成。人民院中占有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出任政府总理。
政治结构
印度主权独立的、社会主义的、政教分离的民主共和国印度联邦 28个邦和7个中央直辖区政府体制基于全体成年人均有选举权的议会民主立法机关
国会:由总统及两院组成,两院分别是联邦院和人民院行政机关由总统、副总统及由总理领导的部长会议组成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
印度政治体制
印度是一个联邦,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政教分离的、具有议会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国。印度的政体是由宪法的条文所规定的。该宪法在1949年11月26日由制宪会议正式通过,并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总统是法定的联邦行政首长。实际的行政权力则赋予一个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宪法规定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向总统提供协助和建议,总统则行使其职权,按照提供的建议采取行动。部长会议集体向人民院负责。在各邦,作为总统代表的总督是行政首长,但实际的行政权力则赋予领导邦部长会议的首席部长。邦的部长会议集体向该邦民选的立法会议负责。宪法规定了国会和邦的立法机构之间如何分享立法权,而其余的权力则归属于国会。修订宪法的权力也属于国会。联邦的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和部长会议组成,部长会议在总理的领导下向总统提供协助和建议。
公务员管理体制
印度公务员专指在政府中具有一定决策权的中高级官员。印度的公务员体制脱胎于英国殖民时期的文官制度,核心就是党务和政务的分离。印度总理及各部部长等高官是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执政党及其执政联盟委任的,当执政党下台时,这些高官自然也要离任让位。而印度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参加政党活动的,他们是纯粹的政务官,这样不论哪个政党上台执政,政府的工作不会受到政权更迭的影响。印度各邦地方政府也是类似的权力架构。
印度公务员的分类
印度现今的文官结构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全印公务员”,它在全印联邦和各邦之间通用的公务员,由联邦公职委员会统一招收,这些人的总数只有6600多名,每年新招收也不过一两百名。在印度,他们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在政府各部身居要职,作用是协助执政党治理整个国家,保障社会体系正常运转。
第二类是中央公务员。中央秘书人员,一部分非科技性官员,外交官,经济官员,审计官员,还敢税贷官员,统计官员,铁路官员,国际会计官员,一级新闻官员和邮政官员等等。
第三类是邦公务员。由各邦或几个邦联合招收、使用和管理。主要担任区一级的税收和行政职务,邦公务员工作成绩优秀者可提拔任用为全印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