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珠海市财政局
文件
珠残联[2012]26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等级评定
和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各经济功能区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严格残疾等级评定,确保2013年残疾人津贴顺利发放,维护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我市从2012年9月15日暂停残疾等级评定后,调整残疾等级评定政策,确定残疾等级评定定点机构,重新选择评残医生并开展评残专业培训,为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打下扎实基础。根据当前的工作进展和残疾人办证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恢复残疾等级评定及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评残机构
根据我市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慢性病防治站等五家医院为我市残疾等级定点评定医院,承担不同类别的残疾评定。
二、残疾评定专家
从以上残疾等级评定定点医院相关科室选择一批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专业水平较高的医生,经残疾等级评定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担任相关残疾类别的残疾等级评定医生(各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医生见附件),为我市申办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对象开展残疾等级的评定工作。
三、残疾评定收费标准
经与残疾等级评定定点医院协商,各类别残疾等级评定收费标准如下:
智力残疾:280元/人
精神残疾:50元/人
言语残疾:450元/人
听力残疾:300元/人
视力残疾:50元/人
肢体残疾:50元/人
我市户籍疑似残疾人前往定点评残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凡符合残疾标准的个人不需支付评定费用。相关评残费用按以上各类别残疾等级评定收费标准,由市、区财政按以下比例承担:香洲区5:5,斗门区4:6,金湾区、高栏港区、高新区、横琴新区、万山区2:8,定期与各评残定点医院结算。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凡不符合残疾标准的评定费用由申请评定人自行支付。
四、残疾等级评定及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流程
(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既往病历等资料,凭所在区残联开具的介绍信在约定时间里自行前往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下填写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三份)。对于卧床或无法行动的重度残疾人,实行组织评残医生定期上门服务。
(二)残疾等级评定。由具有评残资格的医生,根据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申请人的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评定,填写评定报告,提出残疾等级评定意见,评残医生在残疾评定表上签名,并由科室加盖残疾等级评定专用章。
(三)申办残疾人证。申请人评残后前往户籍所属区残联,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连同《残疾人情况调查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残疾证核发后每五年对持证残疾人残疾等级进行审核。
请各区遵照以上通知要求开展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及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市残联康复科联系。
附件:《珠海市六类残疾评定专家一览表》。
联系人:周兰香
联系电话:2771821;**********
传真:2771895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珠海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14日
附件:
珠海市六类残疾评残专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