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员招考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流程图
户籍人口中公务员招考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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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
2、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3、全家户口本;
4、节育证明。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部门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
5、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孩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系统查询
有卡
无卡
核实信息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做进一步核实,在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核实是否违法或虚假信息
1、广东籍夫妻,由女方户口地入全员系统;
2、男方为广东省,女方为省外户口的,男方户籍地入全员系统;
3、离异的,由各自户籍地入全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