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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行政权力.doc

上传人:zhangkuan14312 2015/4/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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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规范行政权力
运行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龙岩市环保局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加强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岩市环保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联锦(龙岩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游建华(龙岩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副组长:邱殷毅(龙岩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林(龙岩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万金(龙岩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成员:陈永炘、廖昔尧、陈汉金、关力、熊华生、邱荣辉、谢正国、谢斌、陈芬娟、王伟、陈克华、张全东、彭绍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室),具体负责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环保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我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内重大经济的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拟定我市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参与编制我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的中长期规划、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我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三、负责对我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省、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查、报批建议;监督管理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市内或县(市、区)地域间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涉及市外环境纠纷;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贯彻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定;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组织环保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省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
八、指导市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负责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市环境监测网;组织对我市环境质量监测和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规范化建设和质量保证工作。
九、承担我市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协作和交流工作;负责申请、审核全市对外环境保护协作项目和引进资金、技术。
十、组织全市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履行活动;管理市内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和检查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和***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管理市环保局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规划与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落实和履行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干部协管职责。
十三、承办市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我市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纪检组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决定;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的重大违纪案件,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并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立案的决定或建议,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或作出相应的决定;协助配合上级纪委查处违纪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建设和反***工作,对驻在部门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结合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业务,提出有关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受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领导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完成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
贯彻落实市监察局关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对市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市监察局领导下,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具体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