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PCGD112197FG052F
采购人: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4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4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的委托,对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GPCGD112197FG052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
三、采购限价:人民币3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编制
用途:水资源分配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两个以上的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法人均应当具备1和2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2011年7月 5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具体位置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之“中心简介”之“联系我们”,m/。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 26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一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7月26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一901室。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却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3日前,按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20-62791661 电话:0754-88730062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0754-88730099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一810 地址:汕头市韩江路40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504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账号:3602 0009 0920 0179 924(此为采购文件购买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费账户,切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7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采购项目说明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定义及解释
服务: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采购人: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合同。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