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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后管理要点.doc

上传人:aqlsxc66 2017/12/19 文件大小: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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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银行贷后管理要点
常规贷后检查
(一)资金用途检查
对于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完成资金用途检查,走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挂。
对受托支付信贷资金,如有疑问的,客户经理应通过收集货物运输单据、资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验证我行信贷资金已按照合同使用。
对自主支付信贷资金,客户经理应定期要求客户提交相关支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合同、货运单据及会计支付凭证等),验证我行信贷资金按照合同和监管要求支用。同时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持续进行资金用途监控。
定期贷后检查
大中公司客户:
1、非现场检查
大中公司客户贷后检查依据《招商银行大中公司客户授信后检查工作制度》。
非现场检查,经办行通过非现场的方式收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贷资料(财务报表)和风险信息(重大经营变动),若发现风险应该提交贷后检查报告。对于低风险业务,可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并至少每半年提交一次非现场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频次
客户经理按照规定的检查频率,到企业实地贷后检查,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现场检查基准频率。一般按照客户信用等级和资产分类状况确定现场检查间隔(P):
(一)信用评级1~5级且资产分类正常,每6个月现场检查1次;
(二)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每3个月现场检查1次。
对符合如下规定之一的客户,应在上述原则基础上缩短现场检查间隔。
(一)列入预警/监测名单内客户,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两次现场检查。不良贷款客户,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二)封闭管理的项目贷款,建设期内至少每月现场检查一次。
(三)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对于其他分行认为在一定期间需要提高现场检查频率的业务,将会明确提出具体的检查频次要求,并以通知形式下发相关经营单位执行。
现场频次确定后,由客户经理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授信后管理信息维护模块进行系统设置。
2、现场检查发起
一般情况下,授信额度生效日为初始检查日(D0)(有多个授信额度的,以最早一个额度为准。如额度生效后未提款,可以实际提款日为初始检查日)。经营单位应在初始检查日确定后及时发起首次检查。
在授信存续期内,第一次检查完成后,以提交本次《授信后风险跟踪报告》日为初始检查日(D0) 重新确定下个检查日。如此类推。
下个现场检查日(D1)按照“初始检查日期(D0)+现场检查间隔(P)”公式确定。
3、现场检查频次调整
在授信业务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对系统现行的现场检查频次进行调整:
1、客户最新评级下降至6级及以下;
2、客户信贷分类下调至关注及不良;
3、客户被列入分行预警客户;
4、客户被列入分行重点监测客户名单;
5、其他分行根据管理需要认为需要调整现行检查频次的客户。
出现上述1-4情形后5个工作日内,由客户经理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对该客户的现场检查频次进行调整维护,对于第5中情形后由分行信用风险管理部直接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并通知客户经理执行。若在上述情形下,经营单位未及时维护的,分行信用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督导其整改。
4、相关工作要求
(1)经营单位应组织对存量授信客户现场检查频次系统设置准确性的全面自查自纠;
(2)新增授信客户应在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设置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