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G12TP010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就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G12TP010
3、招标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4、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4日;地点: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每套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1日下午2:30-3:00(投标方应在2012年7月31日下午3: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中心帐户,详见投标须知第9条。)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31日下午3:00
7、投标及开标地点:韶关市复兴路24号鑫辉大厦4楼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8、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联系电话:8877825 传真:8877103
联系人:邓小姐
9、采购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鲁翔联系电话:8469595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2)“投标方”系指向韶关市政府招标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3)“设备”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设备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的、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获得国家安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证书。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诚实守信,依法纳税。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
5、投标人所投的防暴盾牌、伸缩警棍、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化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在册生产厂家。
6、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
(3)招标要求
(4)合同格式
(5)投标书格式
(6)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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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可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期。
投标总则
,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详见第五部分)
投标书
投标价格表
技术参数、配置(设备清单、技术规格)
售后服务方案
项目工期与安排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其它文件
附件
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且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有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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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写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应在投标中清楚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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