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振华图书馆研究室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研究(学习/交流)项目名称
参加人数
申请使用时段
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相关说明
集体项目申请人单位领导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意见:
经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安排室,使用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图书馆领导审核:
签字: 年月日
研究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方式及申请条件
1、长期使用:以6个月为一时间单元。凡本校在职教授、学科带头人、精品课程授课人,为执行研究计划或撰写论文,均可申请长期使用研究室。2、短期使用: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因教学、科研需要,均可申请短期使用研究室。
二、申请使用流程
1、日常管理由振华馆读者服务部负责(联系电话:2315355)。申请使用人至少须于预期使用前两天向振华馆读者服务部提交书面申请(图书馆主页“表格下载”提供申请表下载),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图书馆在优先安排研究室在用者的基础上(原则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8个月),按照申请提交时间先后审核申请人条件,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排序,依序安排相应的研究室。3、图书馆告知申请使用人预约相关信息,包括是否预约成功、拟安排的研究室位置、有效使用时间等。
三、使用要求及说明
1、研究室与图书馆整体同步开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2、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不得利用研究室从事违法乱纪之事及开展与教学、科研无关的工作。爱护室内配套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保持室内整洁,室内严禁喧哗、吸烟、饮食及其它不雅行为。3、申请长期使用的,每周至少使用研究室15小时或每月至少使用60个小时。4、未经同意,使用人员不得私自交换研究室或转让给他人使用。5、图书馆不负责保管使用人员的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6、使用人员较长时间离开研究室之前,须关闭室内空调、电灯、投影、窗户等设施、设备;使用期满,须将带入的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馆书刊资料归还书架;将桌椅排列整齐,收拾干净,并联系相关管理人员前往检查。7、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有权停止其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