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完善考核、强化措施,经矿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管理机构。
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
六大系统组织机构表
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通风副总
总工程师
通风科
技术科
机电科
安监站
调度室
地测科
机电队
通风队
探水队
皮带队
掘进队
采煤队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各副矿长、副总工及以上领导
成员:各安全生产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调度指挥中心,调度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
矿通讯监测监控中心为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郭宝清为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中心主任;
高锦瑞为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世超为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中心技术主管。
三、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管理机构职责
(一)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矿长是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制定、实施、人员安排和资金落实。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制定、完善及各种演习方案的制定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审核。
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方案的指导、实施、验收和完善工作。
生产副矿长具体负责分管理范围的各避险系统建设方案的落实、验收和完善。
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审核、监督、考核工作。
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管理工作,主持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编制、完善及各种演习方案的制定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审核。
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供电及断电控制问题,具体负责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方案的指导、实施、验收和完善工作。
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核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内容,并督促采掘区队按标准进行完善、落实。
地测防治水副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实施工作。
通防科是牵头组织“六大系统”设计、验收、完善的业务管理科室,具体负责“六大系统”中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每年组织一次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方面的“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和总结工作;负责“六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资料建档、存放、保管工作。
机电科负责“六大系统”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的设计工作;负责紧急避险系统中电气设备入库、安装、验收的把关工作;负责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中电气装备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六大系统”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中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技术科负责“六大系统”中紧急避险硐室的设计工作;当生产系统变化时,及时调整紧急避险硐室的位置,确定矿井避灾路线。
地测科负责与矿井“六大系统”相结合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并与矿井应急预案结合在一起。
调度室负责“六大系统”日常监管;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矿长授权令的要求,立即启动矿井
“六大系统”紧急避险预案组织救援和人员的撤离。
安监科、达标办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审核、监督、考核工作。
运转工区负责“六大系统”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中紧急避险硐室、大巷至采掘工作面第一个联络巷入口部分的设备、管路及附属装置安装、完善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采掘区队负责“六大系统”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中大巷与采掘工作面第一个联络巷入口至采掘工作面迎头部分的安装、完善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区域内其余四大系统的保护工作。
(二)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职责
通讯监测监控中心为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1、负责“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测试、检查、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并建立档案。
2、建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3、负责“六大系统”24小时值班和信息上报处理工作。
4、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