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外用剂
外用剂
凡用各类药物,按照组方原则,结合病情需要,配伍成方,经过适当的加工处理,制成一定的制剂形式,供外治使用的方剂,统称为外用剂。
早在《神农本草经》、《五十二病方》等著作中就有记载。
外治之理即内治之理;外治之药即内治之药,所异者法耳。
清·吴师机《理瀹骈文》
敷贴药
搽擦药
熏洗湿敷药
热熨药
外用剂
药膏——软膏
膏药——硬膏
药散
——药膏
将药粉碾成细末,然后选加饴糖、蜜、油、水、鲜草药汁、酒、醋或凡士林等,调匀如厚糊状,摊在棉垫或桑皮纸上。
配制药膏时多用饴糖,除药物作用外,还取其硬结后有固定和保护伤处的作用。
若用于有创面的药膏,多数用油类配制,取其有柔软、滋润的作用。
凡用饴糖调敷的药膏,逢暑天或气温高时容易发酵,霉雨季容易发霉,故一般不宜一次调制太多。寒冬气温低时可酌加开水稀释,以便于调制拌匀。
——药膏
换药时间可根据病情的变化、肿胀的消退程度、天气的冷热来决定,一般是2~4天换药1次,后期患者亦可酌情延长。
凡用水、酒、鲜药汁调敷药时,需随调随用,因其易蒸发,所以应勤换药。
生肌拔毒类药物应根据创面情况,每隔1~2天换药1次,以免脓水浸***皮肤。
少数患者对外敷药膏过敏而产生接触性皮炎,皮肤奇痒及有丘疹、水泡出现时,应注意及早停药
——药膏
——药膏
消瘀退肿止痛类:适用于骨折、伤筋初期肿胀疼痛者。
舒筋活血类:适用于扭挫伤筋中期患者。
接骨续筋类:适用于骨折整复后,位置良好,肿痛消退之中期患者。
温经通络、祛风除湿类:损伤日久,复感风寒湿邪者。
清热解毒类:伤后感染邪毒,局部红肿热痛者。
生肌拔毒长肉类:局部红肿已消,但创口尚未愈合者。
——药膏
——膏药
以植物油将药物煎一定程度,去渣,煎至滴水成珠,加入黄丹等搅匀,冷却制成的硬膏。用时加温摊涂在布或纸上,软化后贴于患处或穴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