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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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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7/12/25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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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
李佳(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 2006年2月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简称新准则)在原准则基础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践,对固定资产减值做出了更明确规定。本文从新规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出发,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
一、新准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
(一)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
(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证明)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2)如果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3)如果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即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二)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企业操纵利润主通道,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减值冲回是某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段。一般来说,利用减值冲回操纵利润的方法
不外乎有两种:一是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提前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做准备,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冲回,从而作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二是选择某一年份超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其后几年分次缓慢冲回,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为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服务。在旧准则中,上述两种减值冲回的方法合法但不合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新准则中引入了“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旧规则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的,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很难评估,故而,我国的资产减值新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新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这是旧准则所没有的全新的规定,从而使企业在资产减值处理上更趋于合理。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新规则具体规定来看,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而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