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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ppt

上传人:s0012230 2017/12/26 文件大小:58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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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育政策法规
案例1:学校“重男轻女”,对女生另眼相看
某县一重点中学,在1997年公布的初中升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时,擅自对男女学生分别划定不同的分数线,男生是640分,女生是660分,女生的录取分数线比男升高20分。同时规定,女生的分数线上了 640分,未达660分的,如若要进该校高中部学****要另交1万元的费用,属自费生。学校的这一做法,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许多家长,特别是女生家长表示无法理解,非常愤慨,认为学校的行为是对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公然践踏,并多方反映。该县县委、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要求该校对男女学生统一划线;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责令该校公开检讨这一错误做法。
案例1:学校“重男轻女”,对女生另眼相看
分析:案例中,学校的行为是对女生受教育权的一种侵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我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性别,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第三十六条更明确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也有同样的规定。在入学、升学方面,男女机会平等,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在录取分数线和其他条件上平等。不得擅自提高女性入学标准,不得有歧视性规定,男女凭自己的实力获得入学、升学的资格。
由此可见,保障女子在教育活动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其他部门等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履行的义务。它涉及到每一个女性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每个女性的受教育权。如果不能依法对待此问题,我国的法律则将被践踏,受教育者的权利则将被侵犯。
此案告诫人们:教育活动中存在着诸多的法律问题,社会各方面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转。
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
(一)教育法的概念
一般意义上的法:指体现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权威性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对教育法的几点理解
(1)国家机关是制定教育法的主体。
案例2:县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之地昂法律
(2)教育法调整的对象是教育社会关系:纵向上是行政关系,横向上是民事关系。
案例3:学生受批评后轻生跳楼,状告母校被驳
(3)教育法是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是指具体的哪一个法,而是教育条款、教育法律法规的综合。
教育法的特征
,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

,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并且具有普遍性、明确性。
,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
从法的本质上说,教育法所确定的行为规则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这些意志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这些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包括物质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状况等),并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相应的社会关系。
统治阶级从来都注意使本阶级的某些意志通过国家政权上升为法,目的在于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以及经济政治等各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之相应,我国教育法也必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在教育方面共同意志的体现。
阶级性、国家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我国教育法的重要特征之一。

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和各种社会关系中都有许多规范需要遵循。这些规范都是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的,都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效力。
教育法就是为所有参加教育教学及相关活动的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
这里的“教育活动”仅指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培养人的教育活动,不是泛指所有具有教育含义的活动。
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由教育法来调整的教育关系,既包括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学校之间的教育内部关系,也包括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学生、教师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在举办、管理、实施以及参与教育的各种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案例4:补****班
案例5:择校未如愿,小学生状告教育局
随着教育教学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展,将会有更多的教育关系需要相关的教育法来调整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