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 XXX (下称甲方)
承租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面积
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XX路XX号,位于第第1栋 1层,附2号、附3号商铺房屋结构为框剪,建筑面积为 86 平方米.
二、房屋情况、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现状房,水、电通,玻璃门窗完好。该房屋的用途为商业用房,乙方租用该房屋用于营业房。乙方自行办理经营手续后依法经营,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2 年,自 2013年 10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4 日止。
四、租金及费用:
元,月租金额¥ 17200 元。
,甲方均无须退还.
,在同等条件,有权优先承租。甲方不再收取转让费。
,,否则视为擅自转让并承担违约责任。
,需经甲方书面授权认可,其转让费归乙方所有。
五、租金的付款方式及交付房屋的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签约时支付壹个月房租作为该房保证金,合计为人民币 17200 元整,房屋租金按半年支付一次,金额 103200元每次支付房租时间为租金到期日的前十五天支付下一次的房租,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交房租。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结清全部费用后退还保证金本金(无息),否则,予以相应扣除。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及物管公司确定水电的起始度数,乙方自行到物管公司办理相关的水电及物管手续。
六、维修保养责任条款
租赁期间,因房屋自身的建筑质量问题而需要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房屋装饰装修费用及修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安全等事项及费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关于维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施,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保留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甲方不承担任何装饰装修的费用。
八、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煤气费、通讯、光纤等;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元/㎡.月);
应由使用人交纳的其他费用;
1-4项收费标准均以当地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收费标准为依据。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