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
结构:
1 《服务贸易总协定》
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3 国际服务贸易
4 国际技术贸易
首次确定了有关服务贸易规则和原则的多边框架,以便在透明渐进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展国际服务贸易。作为多边贸易体制下规范国际服务贸易的框架性法律文件,它的出现是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1《服务贸易总协定》
1.《金融服务协议》
2.《全球基础电信协议》
3.《信息技术产品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构成与主要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序言、六个部分(29个具体条款)以及八个附件。“序言”确定了个成员参加及缔结《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标、宗旨和总原则。
GATS的宗旨
GATS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该协定兼顾了各成员间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允许各成员对服务贸易进行必要管理,鼓励发展中成员提高国内服务部门的效率和竞争力
定义包括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四个方面的。
义务和原则
义务:
一是普遍性义务,即适用于各个部门的义务。
二是具体承诺的义务,是指经过双边或多边谈判所达成的协议所承担的义务
原则: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一词最早来源于西方国家。
(1)知识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3国际服务贸易
(a)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b)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力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c)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d)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商业现场。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属于无形商品贸易,各种服务的基本特征是其产出的无形性。与有形商品贸易不同,服务贸易不是物与货的交换,而是劳动活动与货币的交换。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兼容性”和“不可存储性”。服务贸易中劳动活动的提供与消费多是同时发生的,也就是说,在时间上,服务的生产与消费是不能分开的同一过程,对服务提供者(出口国)来说是生产过程,而对服务者(进口国)来说是消费过程。劳动活动不像货物那样可以储存备用。
第三,国际服务贸易中,价值实体与使用价值可以分开,即不同时发生转移;而在国际商品贸易中,价值实体与使用价值必须同时转移。
第四,国际服务贸易数据资料不反映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而显示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
4国际技术贸易
(1)有偿转让
(2)无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