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题目: 资产负债观在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中的应用与思考
专业: 会计学
一、前言部分
(一)写作目的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6年10月修订了原《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取代旧准则(1979年IASC )。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禁止采用递延法,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旧准则允许使用递延法或利润法债务法)。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积极地参与会计的国际趋同,在融合了中国特色元素前提下,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后文简称CAS18)。CAS18直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规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成为唯一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较为集中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等一系列概念。CAS18已于2007年起在我国上市公司施行,所得税会计方法的变更,无疑对所得税会计信息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现阶段,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不能只停留在形式和内容上。并且在实务实践过渡时期很可能会遇到巨大的挑战,因此,要将理论与实务相统一是一项重要的课题,讨论资产负债观在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应用对未来我国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发展无疑有所帮助。
(二)相关概念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是税务会计的一个分支,是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整套会计原理、程序和方法。
资产负债观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一种理论基础。指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观出发,认为每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应首先关注其对资产负债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或损失)
。
(三)综述范围
本综述参考了2005-2010年间发表于《财会研究》、《财务与会计》、《财会通讯》、《审计与经济研究》、《财会月刊》、《会计之友》、《会计研究》等学术杂志中的研究论文,借鉴了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等大学学报文章及部分硕博士论文,通过分析与总结这些文章,对资产负债观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其在我国所得税会计中的应用进行总体把握。
(四)相关主题及争论焦点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发现,企业收益计量理论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目前研究表明,会计理念已再次转变,而基于国内外对所得税会计的实证研究,均表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成为唯一的所得税会计核算对提高会计信息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相关人士指出资产负债观面临了一定的挑战,说明资产负债观可能导致近期利润中前瞻信息明显下降等等。
二、主题部分
(一)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长期以来,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是财务呈报中争论不休的两个竞争性理念。资产负债观,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资产负债观的早期应用,计量收益采用费用收入观阶段,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资产负债观的初步应用和资产负债观的全面贯彻。2006年9月,美国颁布了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公允价值计量》,至此资产负债观成为主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英国会计准则(ASB)委员会等会计团体也纷纷改用或采用资产负债观。
《Accounting for deferred taxes under NZ IAS 12》(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