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题目: 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
专业: 会计学
一、前言部分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以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为前提, 通过会计估计的合理变更、会计方法的选择运用、交易事项的时点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的适度调节来修正财务报告,以期达到平衡利润、稳定股价、合理避税等目的,从而更好地实现管理当局的经营目标以及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盈余管理,是实施企业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策略的需要, 也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恰当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管理水平的体现。但是,在会计实务界总有一些企业任意改变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恶意设置秘密准备,人为地进行利润操纵。企业的盈余管理一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其结果必然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侵犯报表使用者的利益,甚至危及社会安定。因此,盈余管理需要规范。
二、主题部分
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绝大部分是以实证研究为主。研究的方法集中在管理当局如何操纵应计利润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主要包括动机、方法、市场反应、制约因素等。
Katherine Schipper(1989)将盈余管理限定在对外报告领域,认为其实际上就是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Healy(1985)则从会计准则制订者的角度出发,认为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随着盈余管理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越来越大,研究人员也开始集中讨论资本市场上的盈余管理动机。根据契约理论,企业是“若干契约的连接”。因此,国外学者认为,企业经理人员在实施各种契约的过程中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达到操纵会计数据的目的,即企业经理人员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目前基于契约动机的盈余管理研究基本上是报酬契约和债务契约。
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的颁布几乎都有资本市场案例背景。从1997年5月到2005年3月,财政部共发布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除了现金流量表和中期财务报告这两个规范财务报告的准则之外,其余的具体会计准则都与企业会计盈余确认有关。如:琼民源事件直接导致了我国首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诞生;1996年中川国际事件引出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出台;为规范股票市场大量的债务重组活动而发布了《债务重组》准则;为规范上市公司利用收入确认手法操纵利润诞生《收入》准则等等。从会计准则出台的顺序来看,现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的重点是规范上市公司的盈余确定,而对其他项目则涉及较少。这既体现了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重视,也与防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紧迫性密切相关。
理论研究
薛永红在《经济师》2009 年第7 期发表的《存货、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一文中指出:在新准则的规定范围内,企业可能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来降低某一会计年度利润甚至出现巨额亏损,由于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并且在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要重新调整折旧的计提数额,在随后的年度内折旧额将大幅度减少,利润将大幅度增加。这种可能对亏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