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欢迎各位新同事!
你们是医院的未来!
照亮生命的希望!
医院核心制度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目录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会诊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转科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或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不按要求报告或迟报、漏报、报告不规范者以及不落实相关诊治管理要求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聘用三级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