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论“旅游飞地”对秀水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启示.doc

格式:doc   大小:5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论“旅游飞地”对秀水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启示.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8/1/8 文件大小:5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论“旅游飞地”对秀水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启示.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旅游飞地”对秀水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启示
摘要: 随着古村落旅游开发,一些古村落旅游飞地现象逐渐凸现,突出表现在旅游的发展不能为古村落社区带来预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古村落旅游飞地影响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古村落的保护。以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秀水村在古村落旅游开发中所面临的情形为例,提出了防止秀水古村落旅游飞地产生的原则措施。
关键词: 旅游飞地;秀水古村落;旅游开发
1 飞地理论与旅游飞地
飞地理论飞地理论是在增长极理论的基础上拓展而来。增长极概念最初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郎索瓦佩鲁提出来的,他认为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增长极是围绕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一组产业,它不仅能迅速增长,而且能通过乘数效应推动其他部门的增长。但是很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增长极理论指导的区域发展政策没有引发增长极腹地的快速增长,反而扩大了它们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尤其是城乡差距。增长极乘数效应难以在区内实现,增长极成为地区域经济中的飞地。从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来看,增长极成为区域经济中的飞地或孤岛。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互相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目前主要有工业飞地、农业飞地、资金飞地、技术飞地、人才飞地等多种飞地经济表现形式[1]。
旅游飞地旅游飞地是旅游发展阶段不成熟的产物,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最为明显。从当前研究来看,相对完整统一的旅游飞地概念还没有出现。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旅游飞地的认识并不相同。保继刚教授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旅游区建设,人员、资金、客源等都从发达地区输入,然后又都回到发达地区,本地人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这样的旅游区,旅游学界称为飞地[2]。旅游飞地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而迅速发展,但旅游经营与周边地域或资源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相关性小甚至成负相关。
2 古村落旅游飞地现象产生的原因、特征及影响
旅游飞地现象产生的原因
古村落旅游资源产权不明晰,旅游资源所有者缺位长期以来,我国旅游资源产权制度安排受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影响,即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然资源市场交易,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成为自然资源的供给者和分配者[3]。国务院《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风景名胜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旅游资源的市场交易。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风景名胜区没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下,主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古村落不仅是一个旅游景区,更是村民生活的社区,其旅游资源常常具有复合体的特性,古村落居民既是旅游资源的创造者也是所有者。而我国现行的旅游资源产权制度安排只属于国家所有,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只有国家。因此造成了古村落旅游资源的产权关系界定不清,旅游资源所有者处于缺位状态,古村落居民散失了对资源的管理权和收益权,社区居民被隔离在旅游经营活动之外。
旅游开发中对外来资本和企业的严重依赖发展中地区特别是欠发达的乡村既有发展旅游业的良好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又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