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自动进给纵剖木工圆锯机结构安全
JB 611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5—16批准 1993—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进给纵剖木工圆锯机结构安全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操纵机构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进给纵剖木工圆锯机(以下简称机床)。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动进给双圆锯裁边机。
 
2 引用标准
GB 10961 木工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GB 12557 木工机床结构安全通则
JB 5720 木工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ZB J65 015 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3 一般要求
机床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GB 12557的规定。
机床主运动的接通不迟于进给运动,进给运动的断开不迟于主运动的断开。
机床上必须设置压紧工件的机构。
机床上的进给一端必须装有止逆器。
机床的机动进给机构必须灵活、安全可靠。
机床的锯轴与锯片部分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机床上必须装有电气过载保护装置。
锯片的装拆与紧固必须安全可靠。
激光导向装置应灵敏、可靠。
机床电气系统应符合JB 5720的规定。
 
4 机床的滚压及其升降机构的要求
锯轴在工作台上面的机床
压滚采用主滚筒形式,在锯片前和后都应设有不少于1根的主滚筒。
压滚采用主滚筒与拼合滚筒形式,拼合滚筒除在锯片左右的位置不得少于两对外,。
锯轴在工作台下面的机床,在锯片前和后都应设有不少于2根的主滚筒。
滚筒必须能充分压紧工件。
拼合滚筒与锯片之间的间距应不超过10mm。
压滚的压簧应有足够的压力防止工件跳动。
压滚离工作台面高度位置应能调节,并有可靠的锁紧装置,保证进给时不松动。
 
5 压板机构的要求
压簧应能可调,保证压板压紧工件。
压簧和压板应有足够的压力防止工件跳动。
 
6 止逆器的要求
机床必须有止逆器,应具有足够的抗冲击能力。
止逆器应动作灵敏、可靠,能防止工件回弹。
止逆器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抗冲击能力。
启闭止逆器的操纵机构必须有可靠的定位器,止逆器的开启操纵机构必须与机床启动联锁。
 
7 进给机构的要求
履带链进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履带链进给应安全、可靠,能保证机床工作时工件的进给;
b. 履带块应耐磨并有足够的抗拉强度;
c. 履带块应有保证锯切的锯槽,且表面结构应能与压紧机构配合,进给时工件不产生滑动。
滚筒进给应保证工件在进给中不产生上下跳动。
 
8 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
多锯片木工圆锯机必须有侧向防护板,防止小块碎材向侧向飞出。
开启锯轴和锯片部分的防护装置应与机床启动联锁。
防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安全可靠。
 
9 操纵机构的要求
操纵手轮、手柄离地高度按GB “>5~25次/每班”进行考核。
操纵手轮、手柄的操纵力按GB 12557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