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式压力机噪声限值
JB 9968—1999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14批准 2000—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 J62 —87《锻压机械噪声限值开式压力机噪声限值》的修订。本标准与ZB J62 —87的技术内容基本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 J62 —87。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于1987年4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式压力机的声功率级和声压级的噪声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开式固定台压力机和开式可倾压力机(以下简称压力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 3623—1984 锻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
 
3 噪声限值
压力机在连续空运转时的噪声A计权声功率级LWA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
 
表1
公称力
kN
≤
>~63
>63~160
>160~250
>250~630
>630
声功率级LWA
dB(A)
70
80
80
90
95
100
 
压力机在连续空运转时在规定位置的噪声A计权声压级LpA均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表2
公称力
kN
≤
>~63
>63~160
>160~250
>250~630
>630
声压级 LpA
dB(A)
60
70
70
80
85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