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工业软件产业发展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中国工业软件产业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China Industrial Software Promotion Association (简称,工业软件联盟或CISPA)。
第二条联盟性质
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指导下,由国内部分工业软件企业共同发起,由从事工业软件产品与服务的制造者、使用者、研究者、社会中介组织和管理机构自愿参加组成的民间团体。
第三条联盟宗旨
联合国内致力于工业软件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以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原则,整合产业发展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协助政府实现行业自律,整体提升工业软件产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制造水平和服务水平,满足用户需求,促进工业软件产业的经济增长,促进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联盟将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接受政府相关机构的指导,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维护产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管理
本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五条住所
联盟秘书处所在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中国赛迪14层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针对一些技术成熟领先的工业软件及其相关产品,组织工作组制定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它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二)促进会员之间、本产业与其它产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三)针对产业内技术、经济、企业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共同存在的问题,利用联盟的优势组织调研和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
(四)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的建议;
(五)组织联盟成员间的论坛和沙龙活动,不定期组织联盟成员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
(六)建设联盟网站,使之成为联盟对外宣传的窗口,联盟会员交流信息的平台,同时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有关工业软件的信息和资料,编撰发行联盟刊物,以联盟的名义统一开展对外宣传和推广,提升联盟的影响力。
(七)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工业软件领域的技术与产品上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在推进中国工业软件产业发展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会员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业软件产品与服务的制造者、使用者、研究者、社会中介组织和管理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正式会员,享受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
第八条会员类别
本联盟会员分为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普通会员单位,工作组单位。
第九条会员申请加入联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联盟章程;
(二)在工业软件产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四)合法注册的各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院校、研究机构;
(五)遵守联盟知识产权制度;
(六)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范。
第十条会员加入程序
会员加入联盟流程如下:
(一)向联盟秘书处提交有效的《中国工业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