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
“十二五”税收发展回顾
“营改增”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从201X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X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大至全国,自201X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适当扩大了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以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从201X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不动产、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等几个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其他服务业的改革方案也正在抓紧研究过程中。
车船税改革立法取得重大成果。201X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法是中国第一部由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税法,也是第一部地方税法、财产税法。通过车船税立法,进一步完善了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调整了税负结构,规范了税收优惠,强化了征管手段。
资源税改革向纵深推进。早在201X年,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税收改革已经开始,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从新疆推广到全国。自201X年1月1日起,在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的基础上,在部分地区实施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201X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从201X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个人所得税作出微调。201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最初拟定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之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税率为3%~45%,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X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涉及的减税额最大。在201X年6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个人所得税改革排在“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众多改革事项之后,再次反映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难度。但是,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