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合肥佳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 简称承租方
承租方根据施工需要,租赁出租方发电机组,,双方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发电机组型号、规格、数量:
机械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操作手工资
(元/天)
月租单价(元/月)
日租单价
(元/天)
备注
发电机组
备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发电机组到达承租方工地之日起至发电机组到达出租方仓库之日止。
第三条、租赁发电机组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发电机组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对租赁发电机组只有使用权,不得将所租赁发电机组转让、转租、转场、抵押、拍卖。
第四条、发电机组租赁费用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收费期限:自发电机组到达承租方工地之日起至发电机组退租到达出租方仓库之日止。
2、收费方式:发电机组到达工地时付租赁保证金(不低于最低起租费及往返调遣费等)合计元,租期满一个月即承付当月租费,退租时结清租费。
3、承租方提供发电机组使用燃油及日常添加机油,并确保燃油及机油合格。
4、发电机组的进、退场费及装卸费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操作人员:
出租方可安排人员随机操作并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但承租方须支付操作手工资并免费提供操作手食宿
﹔否则由承租方自行安排人员随机操作并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本合同由租方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发电机组的修理和保养:
1、承租方要合理按排发电机组的工作时间,要有一定的维修和保养时间,长期使用负荷不得超过70%。
2、出租方要确保发电机组性能良好,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12小时内修复不了的由出租方提供备用机组予以调换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