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通兴旺煤业关于强化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同生公司安培中心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员工综合能力、岗位技术技能和安全业务知识水平。经煤业公司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望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狠抓考核,完善体系,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后定期培训的制度。
考核对象范围:公司所属各科室、区队和项目部施工单位。
考核原则:本着实事求是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培训管理的原则。
考核要求:考核是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各科室、区队、项目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同生公司及煤业公司制定下发的一系列培训教育制度及规定,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及相关培训文件的贯彻记录落实情况、全员培训参加率、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安全资格操作证持证情况、月度安全考试、各类安全培训参加情况。
二、持证上岗考核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必须进行相应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无证或证件实效人员进行处罚。凡安排使用未经培训后《安全资格证书》者上岗工作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分管安全生产科室,(站)安全管理人员、正副区队长必须集团公司有关院校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井上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集团公司下达培训计划和本单位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各工种人员赴集团公司有关院校进行培训或复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3、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岗位业务标准培训执行落实情况。关键岗位必须要经“三项岗位标准”培训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4、资格准入培训考核
(1)区队长、班组长资格准入考试。区队长、班组长要按照集团公司编制的统一大纲、统一内容、统一试题要求,开展培训,并经集团公司组织区队长资格考试合格,领取《区队长资格证书》、《班组长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井下员工必须按规定接受年度脱产或半脱产7天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证书的井下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三、每月培训科要对管理干部、井下员工进行“人人都是通风员”、地质防治水、职业病防治和质量标准化标准等题库的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抽查考试,对考试成绩进行考核。
四、外培派人情况考核:各科室、区队、项目部要积极按照培训科的要求选派对口人员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对于不按要求选派人员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各区队培训班按照培训部门提供的教材资料进行培训管理、一是矿培训部门根据上级培训主管理部门要求,依照国家制定统一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做好学员到课人数考勤,要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班级管理。二是要加强对委外施工单位进行培训管理考核,培训管理、考核与本煤业公司一致。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持证上岗考核:以下人员如出现无证或证件实效情况,按此考核标准处理,直至取得相应证件为止。
1、本单位分管安全生的安全管理人员、正副区队长如有一人未持证上岗,扣罚本人工资1000元,扣罚单位安绩效工资3%。
2、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凡有一人未持证上岗,井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有1人未持证上岗,扣罚本人5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