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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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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447750 2018/1/13 文件大小:1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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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组织性、纪律性、规范考勤与请假管理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综合公司薪酬和福利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员工劳动纪律与请假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归口管理员工劳动纪律,负责全公司考勤的收集、汇总、检查、报送和薪酬计算工作。
(二) 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并对其他部门考勤有监督权力。
考勤管理
第一节工作制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员工工作制根据公司员工岗位工作分为综合工作制、行政班制和轮班(倒班)制;
综合工作制适用于高中级管理员工和部分工作灵活度较强的岗位。
行政班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中层以下员工,包含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门或岗位员工;
轮班(倒班)制适用于公司生产、储运部门各类员工,包括生产人员、库管、保安、安全监控员、发货员等岗位。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执行8小时工作制;
(二)上班时间:综合办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午餐时间
12:00-13:00);
其他部门: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午餐时间
12:00-13:30)。
(三)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四)公司各部门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需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特批,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相应的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节打卡/签到管理
行政班制和轮班制人员(特批人员除外)均实行打卡上、下班;
(一)公司综合办员工工作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7:00以后,其他部门打卡时间自行规定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二)公司员工每月忘打卡两次以上(含两次),;如因特殊原因未打卡,需填写《忘打卡》,由领导审批后,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三节迟到、早退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执行以下规定:
(一)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内(8:35分)打卡/签到不做迟到处理,超过5分钟后打卡/签到视为迟到,按1元/分钟进行罚款;
(二)在未达到规定下班时间打卡/签到的做早退处理,按1元/分钟进行罚款。
(三)如当月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5次者,或因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为30分钟以上者,除扣发相应的罚金外,另追加考核当月工资总额的20%。
(四)迟到或早退当日达1小时按照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五)因天气、交通等原因,每月可以允许两次迟到15分钟以内(不进行罚款),不需另作说明。
(六)当月出勤为全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50元。
第四节脱岗管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未请假(含打卡或签到后外出就就餐,因公外出未报批备案、消极怠工、睡觉、聚众聊天、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等情形均视为脱岗。
(一)脱岗时间达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一次早退,脱岗20分钟后视为早退2次,之后脱岗时间每增加10分钟,次数相应增加一次。
(二)脱岗时间当日达到1小时按照半天旷工处理,脱岗时间达1小时以上按照1天旷工处理。
第五节旷工管理
第八条无故不到岗超过1小时,未经批准休假或请假者,均视为旷工。
(一)对旷工进行“旷1扣2”的处罚,即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
(二)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做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节外勤管理(见外出管理条例)
第七节加班调休管理
第九条提倡高效工作,鼓励员工在相应的工作制工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加班时间的限制:
(一)一般每日加班不超过三小时
(二)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36小时
(三) 原则上不安排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员工加班。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制度第九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燃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或者生产物资紧缺、需要紧急采购运送等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实际加班时间应以考勤记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