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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aibuaiwo1318 2018/1/14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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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上报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法强化统计管理,规范统计人员职责,提高统计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业务统计;收集、整理、积累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依法进行统计管理和统计检查,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统计工作要遵循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统计要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逐步实现自动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是以会计科目和各类账户信息为基础的全面统计,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类统计报表。
第六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省政府金融办正式批复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七条各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设置统计岗位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统计人员的设置和变更要及时上报人民银行和金融办备案。
第八条统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统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统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统计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起草和实施本单位统计制度、办法,负责本单位金融统计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单位的统计数据和报表;
(四)收集、整理、积累、归档保存本单位统计资料和其他统计资料;
(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报表和统计资料;
(六)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
(七)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统一的统计指标编码和电子文件接口规则。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统计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统计法律、规定、制度,按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数字,编制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收集、整理、提供和归档保存统计资料;
(四)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充分发挥统计人员的参谋作用,为小额贷款公司领导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