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学校章程草案.doc

格式:doc   大小:37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学校章程草案.doc

上传人:aibuaiwo1318 2018/1/14 文件大小:3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学校章程草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宗旨:通过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设立学校组织,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依法办校,依法治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住所:
第四条学校由*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学校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
乙*** *********************
第二章办学经费筹措及股东出资额
第五条学校投入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略)
第三章股东会
第七条学校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学校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学校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
五、审议批准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学校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学校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学校的章程;
九、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学校章程、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学校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二)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学校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学校执行董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合理红利。学校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学校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取学校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学校债务;
三、学校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学校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二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