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章  明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
(一)肃正纲纪,
重典治国
首先表现在重典治吏方面。
另一表现是重典治民。
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
(二)明礼导民
明刑弼教
(三)法贵简当
使人易晓
朱元璋
二、主要立法活动
(一)《大明律》
重新确立了中华法系的立法传统
主要变化和特点:
一是简明扼要:全律共7篇,30卷,460条。
二是变更体例: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国家机关分工编目。
二、主要立法活动
(二)明《大诰》
《御制大诰》
《御制大诰续编》
《御制大诰三编》
《大诰武臣》
明《大诰》与《大明律》的区别
(1)用刑加重。
(2)法外处刑。
(3)酷刑繁多。
(4)重典治吏。
二、主要立法活动
(三)《问刑条例》
孝宗弘治年间
世宗嘉靖年间
神宗万历年间
(四)《大明会典》
行政法律汇编
第二节  法律内容及其特点
一、刑事法律内容
(一)刑罚制度的变化
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亦可以观世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