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风廉政理论论文
在当今社会,腐败被称为“扑不灭的火焰”、“恶性肿瘤”,世界各国和地区纷纷采取措施进行打击和铲除,反腐倡廉运动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国家制定了从政道德或廉政准则和廉政教育计划,以图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建立廉洁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国共产党更是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作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一刻也没有停止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一直进行着顽强的斗争。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党、全社会在“执政党的党风问题”的确是一个“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上达成了真正的共识,反腐败成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然而,正如人们普遍认为的,世界性的反腐败浪潮仅仅是一个开始,已采取的措施也是初步的,全面而严格地制定和实施有关反腐败的政策措施任重而道远。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虽然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但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总体上看,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涉及腐败的案件越来越多。有关资料显示,近五年来,全国检察系统共在案侦查行贿、,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官员12830人。过去五年,涉及经济犯罪案件较前五年增加超过七成,达到七万宗。二是查处的高官越来越多。从XX年10月至XX年9月,中央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98人,厅局级干部2442人,县处级干部28996人。三是窝案串案越来越多。天津市宝坻区修建京沈高速公路宝坻段,在37公里路段的建设中,竟有37名干部被查处,平均每铺设1公里公路就“放倒”1名干部。四是腐败案件涉案资金越来越多。涉案金额少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甚至上亿,如“慕马案”就涉及非法所得2亿多元人民币。五是腐败者的年龄越来越小。从“59岁现象”到“39岁现象”、“26岁现象”,贪官的年龄越来越小。如宁波“超级巨贪”应朝阳四年挥霍公款1300万,案发时年仅25岁,而贪污行为实际上从21岁就开始了。六是干部“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现象越来越多。2002年,福建共有10个县级官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贪官作案时间大部分在“三讲”期间以及“三讲”之后,他们边纠边犯,边腐边升,顶风作案,甚至在受贿敛财的同时还不断得到提拔重用。这些现象,如果让其常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必须认真分析根源,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给予坚决的铲除。
二、腐败的成因分析
“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湿而后生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调查可以看出,由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有的动摇甚至丧失了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这是导致腐败的主要根源,但就其个案分析,大体上有七种错误心态是导致腐败现象的直接原因:即特权心态、不满足心态、攀比心态、侥幸心态、吃亏心态、扳本心态、贪色心态。领导干部腐败变质,固然有他私欲膨胀,不注意自觉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及以上七种心态有直接关系。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也是诱发腐败的不能忽视的原因。如: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一把手”权力过大。近年查处的很多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都是单位的“一把手”,如沈阳“慕马大案”使得市政府16个“一把手”全部陷落,百余干部牵涉其中。这说明在现有体制中,“一把手”集人、财、物主宰权于一身,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难以得到实质性的执行。又如:监督制约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权力需要制约,缺乏制约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如河南省交通厅3任厅长“前腐后继”以及近年来湛江、厦门、济南等十几个海关关长因贪污受贿而身陷囹圄。“厅长落马”和“关长下台”的腐败现象确是令人寻味。交通厅长和海关关长手中都有大权,这巨大的权力失去了监督或监督不力,就难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蛀虫”钻了空子。据披露,近年来,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约占80%左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90%以上的线索来自群众的举报,而承担执纪执法、有责有权的“基层”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似乎只是专业办案的工具。他们不是不会监督,也不是不能监督,他们是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因此,应该说,监督机制上的某种缺陷正是一步步助长腐败“胆识”增加的重要原因。腐败的原因多种多样,腐败的手段也不尽相同,但腐败产生的恶果却是一样的,腐败不反,党要亡党,国也亡国,腐败根源不铲除,反腐败斗争就难以取得彻底胜利。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对策探讨
1、常抓不懈,以教育倡廉。一是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健全自我教育机制。风成于上,俗成于下。每个党员干部在面临善与恶、公与私的矛盾斗争和最终选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