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 妇幼保健工作
一、妇幼保健相关政策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
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及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于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公布。
1995年6月1日施行。
《母婴保健法》共分七章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于2001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朱容基签发国务院第308号令公布施行。
《实施办法》分八章四十五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立法目的: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三)《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
1995年9月1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1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0号公告公布施行。
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2002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孕产妇保健工作中的职责
、规章、诊疗指南、技术规范,为辖区内的孕产妇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提供孕前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相关健康教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
、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等情况,按要求填报有关报表。
,按规定提供死亡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相关资料。
、指导和监督。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
,并指导工作。
,《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按要求配合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并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进行产后访视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二)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职责
、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控制。
、培训和工作评估。